销魂博客

销魂博客_【善解人衣个人博客】_网络销魂的日日夜夜 因为有你生活更销魂

上一篇: 活学活用才是真本事 下一篇:Dedecms增加收录技巧
测试广告位

2009.6.24 大雨

在一桥上散步,一湘XX4567牌照的小车从旁疾驰而过。

马路上的积水弄湿下半身。

遂叫一摩托车追赶。

5分钟后拦截成功。

要求赔礼道歉!

对方未下车   敷衍说对不起!(不是司机,是副驾驶上的人)

愤而堵车10分钟!

其间车上2人始终未下车。

车上2人一直不停打电话。(后知是打了110和预备喊人帮忙)

我不理亏,遂打110。

110转接当地最近派出所!

5分钟后,2民警开车过来协调。

20分钟后民警调解预备私了。

打电话咨询法院同学!

得到真理:此类纠纷你只要死认一句话:我要赔偿!

私了结果如下:1.湘XX4567 赔礼道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湘XX4567 付裤子干洗费用和打车费用20元。

20元人民币通过民警之手转交给我。

我顺手点烟:是拿20块钱人民币点的!

 

点烟后遂被请进了派出所!湘XX4567 同往。(她们是作为我烧毁人民币的证人。)

 

派出所内呆了45分钟: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全部上报。

5.6个民警在那里教育了我近40分钟。

湘XX4567 私下4次叫了2位民警出去!(傻子都知道是想搞我)

湘XX4567 在我旁边一直怂恿民警严惩!(丫被我栏住车的时候头怎么低那么深。说话细声细气的!)

我不就是烧了湘XX4567 赔偿的那20元人民币!

我站在那里岿然不动:你们爱怎么处理怎么处理。

我烧了20元人民币,我违法!

我违法,拘留或者咋滴,随便。

中途有一坐牢出来的老爹爹帮忙圆场,说写个检讨书认个错,让派出所了下难。

2句话:我烧钱不是烧给可敬可爱的民警看的!我是不收嗟来之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 我烧钱是没错。我违法我认!但年轻人火气大,就应该这样。

说完保持沉默!

45分钟后,没被拘留也没被处罚。我走出了派出所大门。

 

经验心得:1.遇事千万别慌。当时被湘XX4567弄湿下半身的有10来个人,我是第一个立马拦车追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提出赔偿一定要狠。如果是裤子被弄湿,一定要求重新买条全新一模一样的裤子!之前那条弄湿的裤子送给弄湿你裤子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这样的小事都是私了,赔不了几个钱。拿了钱之后千万别当面烧!当民警面烧钱会被请进派出所!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.如果是赔钱看下周围有没有乞丐或者是可以买东西的地方。把钱送给乞丐或者买个大西瓜砸给弄湿你裤子的人看!

 

 

  善解人衣版权所有:转载请注明

 

 

原载:销魂博客 出处:http://www.xiaohun.net/ 版权:如需转载今天烧20块钱 被请进了派出所 ,请您以链接形式注明原载与出处!

点击这里获取该日志的TrackBack引用地址

  • Gravatar Icon
    回复
  • quote 1.轮回2009-6-27 19:15:21
  • 还真牛,呵呵,一般人遇到这样的事,基本自认倒霉的

发表评论: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
关于本文

您正在阅读的是:今天烧20块钱 被请进了派出所
善解人衣 发表于:2009-6-24 20:33:14
分类:diego maradona
关键词:烧钱  派出所  人民币  湘XX4567  

网络销魂的日日夜夜 因为有伟哥生活更销魂 Copyright 2001-2009 伟哥 www.xiaohun.net 销魂博客 TAGS Sitemap XML archiver

Powered By 销魂博客. Optimized for Firefox,Opera and MS-IE.